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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臺媒合停車位的管制與稅務爭議──當地下經濟浮出時與行政管制應如何妥善應對?

文章發表:2021/03/02

周佳慧
  •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助理研究員
黃士洲
  • 臺北商業大學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

壹、共享與零工經濟的平臺商業模式對稽徵行政的機會與挑戰

傳統上個人提供資產、勞力獲取代價,未受扣繳與發票機制所及,稽徵機關不易掌控,長期以來處於現金經濟(cash economy)或地下經濟(underground economy)的範疇。隨著近年新興的「平臺」經濟,帶動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通常連結到資產)與零工經濟(gig economy,通常連結到勞務)的發展,也就是透過數位科技與網路平臺,整合物件、人力與時段資訊,媒合平臺使用者之間的供應與需求。新創平臺之類型多元,例如餐飲外送、跑腿代買、酒後代駕、居家照護及空間清潔等等;此外,亦有為了使閒置場域得以活化並發揮其經濟效益,而針對私有停車位進行租賃媒合之平臺(下稱共享車位平臺)。

平臺商業模式啟動新興商機,同時也帶來稽徵行政的機會與挑戰。平臺商業模式的特點之一,正是把過去現金交易的經濟活動,拉到電商平臺,買賣雙方的支付流程(臺灣以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為主)也因此有了被稽徵機關辨識、追查的軌跡(audit trail),並可對之設計制式申報的表單與扣繳機制;其次,平臺交易的類型複雜與納稅義務人相當多元,資訊量龐大,乃至於平臺上的營業人可能位於境外,這些因素不單單讓稽徵機關獲取課稅資訊的過程遇到相當的挑戰,如果沒有妥善處理好,尚且反倒讓地下經濟以及非正式雇用更加地猖獗,侵害正當營業人的競爭公平,侵蝕稅收及其他稅基。

貳、共享車位的平臺商業模式

一、車位共享的商機

臺灣地狹人稠,都會區土地有限,加上停車場用地取得不易,致使都市停車位需求遠大於供給。以臺北市為例,截至2020年5月底之市有汽車停車位數為109,015格 ,而同年月之汽車登記數為813,600輛 ,此數據還沒包含外縣市通勤車輛數目,已足以想見臺北市內尖峰時段的停車位吃緊情況。又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統計周報之資料顯示,違規停車久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首,如果可以將閒置之私有車位釋出,將有助於紓緩都會區停車位不足之困境,解決違規停車所衍生之問題。

常態來說,私有停車位未必24小時均處於使用狀態,白天時段通常住宅區車位是閒置,辦公室鄰近區域則相反,引入電商平臺可作到即時整合車位狀態之後,並媒合空閒時段供臨時停需求,同時處理付款金流。換言之,藉由電商平臺使「錯時停車」成為可能,一方面減輕都會區停車位不足的壓力,另一方面也活化車位閒置期間的價值,為車位主創造額外收益。

二、平臺媒合停車位之運作模式及法律關係

共享車位平臺首先與有意願出租他人短時使用的車位主 合作,平臺整合車位資訊後向地方停車場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符合資格之車位即成為該平臺之共享停車位。消費者可透過APP平臺在線上即時查詢其所在位置或欲前往之地點附近是否有共享停車位,並依照自身需求(如:使用時間、預算)預約符合條件之車位,利用導航抵達車位後便可進行停放。車位使用完畢欲離場時,APP會依照停車時間及費率結算停車費用,之後再以線上付款,即完成此次共享停車位之使用。

(一) 超短期的車位租賃契約

共享停車位營運模式的利基主要在推廣「錯時停車」的共享經濟理念,提高私有停車位使用效率,相較於一般年租、月租或日租型態的停車模式,可謂是較為特殊的用小時、分鐘計算的之「超」短期租賃,然而,即便是以分鐘、小時計算的超短期使用他人所有的停車位,也是符合民法租賃契約的法定要件-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一定期間,而他方支付租金作為對價,亦即消費者透過共享車位平臺APP與車位主彼此對車位(租賃標的物)、使用期間與停車費(租金)達成合意......(閱讀全文請參考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旦知識庫

全文刊登於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37期:地下經濟與稅務應對  訂閱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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