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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109年記帳士考試」四大考科經典試題,從「記帳士法」練起來!【108年記帳士 記帳士法】
文章發表:2020/11/19
記帳士專業科目歷屆試題精選No. 11
考科:記帳士法
考題:107記帳士法 第23條
題目
關於記帳士公會,下列何者正確?1.直轄市及縣(市)記帳士公會,應由該行政區域內開業記帳士三十人以上發起組織之;2.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三年;3.理事、監事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三分之二;4.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A)1,2 (B)1,3 (C)1,4 (D)2,3
解析
答:(C)
記帳士法第23條: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四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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