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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在營利事業所得稅計算 【107年高考 稅務法規】

文章發表:2020/07/17

施敏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在營利事業部分應熟練於營利所得稅計算
課稅稅基: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課稅方式及稅率:境內營利事業-20%,併入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於次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

題目

明星公司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公司,於106年4月1日取得房地一筆,成本為2,500萬元,出售日為107年5月3日,售價為2,00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為100萬元,若其不含出售房地損益之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為800萬元,其107年應繳營利事業所得稅若干?(A)40萬元 (B)51萬元 (C)60萬元 (D)160萬元

解析

800萬+(2,000萬-2,500萬)=300萬
300萬x20%=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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