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News
董座財報不實,大同涉掏空13億元
文章發表:2025/01/24
「何謂財報窗飾與舞弊」
公司在編製財務報表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無意的過失,例如計算錯誤、筆誤或誤用會計原則等,但經過良好的內控制度以及在會計師嚴謹的查核下,多能揪出錯誤,將這些無意的過失都降到最低,以確保財務報表的品質;即使報表中仍有錯誤,但對於財務報表使用者進行決策的影響已相當有限。另一種情況是公司可能「故意」違反第1章曾介紹之「忠實表述」品質特性,透過會計操縱扭曲財報所提供的資訊,這些行為即是主題探討的內容。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為編製財務報表的依據,但公司在財報編製上仍擁有一定的裁量權,包括會計方法選擇(如存貨評價)、財務數字估計(如備抵損失),原本的用意是讓公司運用其專業判斷,選擇合理的會計方法或估計值,忠實表述公司的經營績效。若是公司濫用此一裁量權,故意透過會計政策的選擇或財報數字的估計,抑或設計某些交易行為,甚或誤用會計原則、掩飾紀錄或文件上之重要資訊、虛列或漏列交易事項、偽造竄改紀錄或文件等方式來扭曲財務報表資訊,致未能忠實表述,讓財務報導與交易事項完全一致或吻合,即為會計操縱(Accounts Manipulation)。又依照嚴重程度,可分為財務報表的窗飾(Window Dressing)及財報舞弊(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
例如,大同公司董事會於2018年12月27日決議變更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的會計政策,將成本法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且追溯自2018年1月1日起適用。此一會計政策改變讓大同投資性不動產的價值暴增,連帶使其公司淨值增加了140.8億元,即便2018年大同公司大虧332億元,公司每股淨值反而創下3年來新高。若沒有改變會計政策,公司每股淨值將只剩下8.54元,低於股票面額10元,其股票就會被取消信用交易資格,股票流動性將大幅降低,進而影響股價表現。可見大同公司為了避免股票被取消信用交易資格,才會刻意變更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的會計政策,但此變更並無不法,因金管會於2014年修訂「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允許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得選擇採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只能說大同公司的管理者濫用了此一裁量權,刻意改變會計政策來美化財報,此即為財報窗飾的手段之一。2023年,寶徠建設因累計虧損已達股本的一半,董事會也是決定將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法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以提升每股淨值。然而,公司的獲利若一直未見起色,終將紙包不住火,除非公司利用更激進的手段來扭曲財務報表資訊。因此,進行財報窗飾的公司若不斷以謊圓謊,終將演變成財報舞弊。
所謂財報舞弊,係指公司故意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甚至虛列或漏列交易事項、偽造或竄改文件等方式提供不實資訊,此乃非法行為,其財報資訊的扭曲程度往往大於財報窗飾,對於財務報表使用者的傷害程度也更大。舉例來說,台灣上市公司皇統科技曾自曝其於21世紀初開始做假帳,透過虛設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的交易行為來虛增營業收入,在公司刻意的欺騙下,不僅瞞過會計師的查核,也躲過金管會之審查,其後更順利由上櫃轉上市交易;這起個案即為一樁財報舞弊,相關人員都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皇統科技最後也被主管機關命令終止上市,股東自然損失慘重。由此可知,欲從財務報表當中發現財報舞弊並不容易,且其結果往往令公司本身或財務報表使用者損失慘重。
從前述例子可知,財報窗飾及舞弊強調公司管理者或員工(特指不具有管理權力的受雇者)的「故意」行為,企圖粉飾財務報表,造成財務報表使用者的錯誤判斷。由於乃故意為之,當事人通常會極力隱藏避免錯誤被揪出,因此會計師亦不易查核發現。一般而言,員工的窗飾或舞弊行為除非是與管理者相互串通,或為管理者之授意,否則可以透過內控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偵查。
資料來源
- 節錄 《財務報表分析》,謝劍平 著,P379-P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