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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獎勵金衝一波

文章發表:2020/09/18

關聯記憶
  •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勞動部為協助青年衝就業,針對本國籍15-29歲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於109年9月底前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穩定就業滿90日者,發給就業獎勵新臺幣2萬元;倘持續穩定就業達180日者,則加發就業獎勵1萬元,每人最高獎勵3萬元。
  • 負所得稅制:依據受補助者所得給予固定稅率抵減的補助制度。
  • 美國所得稅抵減方案:美國提供給低所得家庭的現金移轉制度。

疫情的衝擊、經濟展望的下修,使得2020的就業情勢格外嚴峻。許多專家憂心表示,或許疫苗或藥物能夠在緊急授權下於年底問世,但這波疫情所帶來的經濟影響恐將持續數年,甚或更久,對許多國家而言,短期內看不到曙光。面對許多工作消失或理想工作更僧多粥少的景況,2020的社會新鮮人遇上了相較於往年更多也更不容易解決的難題,可能被迫選擇起薪低、無關所學的工作。於是,2020社會新鮮人除了自嘲運氣差,還Tag了高失業、低所得。

為鼓勵社會新鮮人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勞動部規劃透過「衝就業」、「練專長」、「興僱用」策略,整合就業協助及職業訓練措施資源,協助青年順利接軌職場且提升技能。其中,「衝就業」面向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針對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的15-29歲青年提供最高3萬元就業獎勵。且為協助青年就業及充實特定行業人力,更推動「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並放寬青年適用資格。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及推介至特定製造業或照顧服務業工作,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達30日,每月發給5,000-7,000元的就業獎勵,最長發給18個月,最高發給108,000元。

現金補助對於社會新鮮人的工作意願究竟會有多大的影響,尚待數據驗證。但專家認為,對於符合政府規定的低所得家庭標準者給予現金補助,對於所得超過標準者則不予補助,可能會影響受補助者之工作意願。舉例來說,如果政府設定補助一個家庭最低生活費為2萬元,若A(為該家庭唯一收入者)的工作收入只有1.5萬元,不工作,可以獲得2萬元,A應該就會選擇不工作。所以設定一定所得作為劃分補助與否的制度,將降低所得低者的工作意願。

為避免劃定一定所得補助對於低所得者工作意願的減損,乃有負所得稅制(Negative Income Tax)的產生,即依受補助者所得給予固定稅率抵減的補助。舉例來說,如果政府設定的最低生活水準為2萬元,不工作者的所得等於零,因此不工作者的所得等於政府設定的最低生活水準,即2萬元補助。現在假設負所得稅稅率等於50%,所得為2萬元者仍可獲得1萬元的補助(2萬元減去2萬元的50%),加上工作所得,他或她可以有3萬元,因此他或她會選擇工作而非賦閒在家。此人之所得到4萬元時(2萬元減去4萬元的50%),才無法獲得政府補助。

以美國所得稅抵減方案(EITC)為例,此方案的主要目的就在讓受補助者即使是低薪資亦願意投入勞動市場,因為其可獲得所得稅的抵減,甚至是退稅優惠。該方案給予低所得者一個所得稅抵減額,若低所得者原本需要繳1,000美元的稅,但由於他擁有600美元的所得稅抵減額,則他只需繳400美元的稅給政府,而若他所的繳稅額不到600美元,他甚至還可以得到差額的現金退款。不同階段,有不同的抵檢稅率,當受補助者收入達到上限後,抵減額度便會全部取消。

當變動成為常態,珍惜也把握每一次的機會與資源,期許我們也能「不畏雨 不畏風 也不畏冬雪 和酷暑 有一個結實的身體 無欲無求 絕不發怒 總是平靜微笑……」(宮澤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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