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News 首頁 / 搜尋結果:股東會決議之瑕疵 金融.經濟 2020/12/02 從大同公司經營權爭奪事件談少數股東的股東會召集權 大同公司董事會於2017年2月17日決議召開股東常會,常會召集事由之一為改選該公司之董事,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之規定,邀請持有大同公司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大同公司提名董事候選人。 最新文章 紐約梅隆:2024年應審慎布局優質資產—升息週期何時結束?利率長期維持高水準? 複合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會計師高等會計學考點分析—合併每股盈餘 綠色金融是未來之道 當HR遇上AI重啟工作定義—不是「按下開關就能開始」的解決方案 熱門文章 讓數字說話、影響力被看見,PwC運用SROI評估社會價值! 愛的迴鮭 壽司郎的逆襲 紅單、預售屋、成屋交易,你不可不知的房產交易稅制規定 透過投資公司出資的優缺點分析──以網紅開設飲料店為例 康友風暴:別被財報騙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