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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與ESG投資前導概論

文章發表:2023/09/01

引言:各位讀者好,我是CFA certificate in ESG Investing的持證人 牛予諶,本專題深入淺出分享關於永續發展與ESG領域的見解與考照相關內容,盼於我國綠領人才之養成有所助益。

永續與ESG的基本闡述

隨近年氣候變遷引發的環境問題,全球產、官、學領域吹起一陣永續管理風,各類相應的研究報告、揭露標準與指導方針受到史無前例的大量關注,配合不同國家的具體政策相繼出台,永續與ESG議題儼然成為顯學。此議題究竟是時空背景下的炒作焦點,還是將成為下個世代商學管理於投融資、企業經營,甚或大眾判斷企業價值的思維主流?宏觀地說,社會大眾作為本議題的利害關係人,不妨先參考權威機構—特許金融分析師協會(CFA)的知識架構綜整作為學習的起點。

不免俗地,還是簡單說明一下ESG究竟是什麼,詞組代表三大關鍵要素,即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與治理(Governance),若是以一句話闡述ESG—「以完善的公司治理,落實環境與社會議題的外部效益,以達企業永續發展的目的」,不難理解,治理是放在第一順位的,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需要完善的制度把控,公司治理早在永續發展的概念形成前,便以股東利益至上主義根深蒂固地作為企業運作的基本骨幹—即董事會組織架構加上審計機制以確保透明且公正地營運,對股東負責。藉由於公司治理環節加入永續發展的觀念以改變企業運作的底層邏輯,於營運過程兼顧甚或優化環境與社會及其相關子議題的外部效益,便是對ESG概念的詮釋。而前述可以由兩個角度做解讀:其一,因為環境與社會議題之效益被落實,企業營運的同時確保了外部要素(如:環境資源、人權)的可持續性,對永續發展做出貢獻;其二,足以落實環境與社會議題效益的企業,彰顯了顧及超越組織邊界利害關係人的價值,被認定能與全體共存共榮,因而得以永續發展。

ESG investing的發展沿革與時空背景

淺談一點關於永續發展與ESG投資的歷史,ESG概念並非近年才出現:早在17至18世紀,貴格會(Quakers)和衛理會(Methodists)等宗教團體,即以負面篩選(Negative Screening)的方式向其團體成員提供指南,即設定投資限制,不投資特定的公司或行業,從而限縮投資的活動類型,此為早期最流行的社會責任投資(SRI)形式;20世紀初期,先鋒基金(Pioneer Fund)於1928年啟動,是第一批基於傳統宗教道德投資理念的共同基金之一;此外,於1971年越戰期間成立的世界和平基金(Pax World Fund,現為 IMPAX 資產管理公司),亦被視為基於道德理念篩選投資公司的重要起頭,該基金為反對生產核能及軍事武器的投資者提供了不同的投資選擇,以此發揮影響力,弱化對支持戰爭相關產業的資金挹注;同世紀70年代末,針對南非種族隔離制度的撤資運動聞名國際,投資者在參與撤資時使用的全球蘇利文原則(The Sullivan Principles),要求被投資公司確保所有員工,無論種族,都受到平等對待。撤資運動不僅由投資者實施,也由政府和企業實施,此舉迫使南非政府開始談判,最終廢除種族隔離制度,從而帶來現實世界的變化。結論來說,前述ESG投資早期的發展是以道德理念的價值為基礎,著重於對社會(S)議題發揮影響力。

到了1983 年,隨臭氧消耗、全球暖化、生物多樣性喪失等環境(E)議題受到國際高度重視,聯合國大會(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UNGA)召集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由環境學者、政治家和公務員組成國際團體,負責提出實現永續發展的長期解決方案—於1987年發布《布倫特蘭報告》(Brundtland Report),也稱為《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引入了永續發展的概念並描述如何實現,由此奠定了1992年里約熱內盧地球峰會(Rio de Janeiro Earth Summit)的基礎,開放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並於同年成立聯合國永續發展委員會(UN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里約-宣言》(Rio Declaration)指出,企業有責任確保其自身業務範圍內的活動不會對環境(E)造成損害。前述使環境(E)議題開始作為政府、相關國際組織、科學研究團隊的高度發展重點,時至今日,揭露倡議、報告準則、各類環境資源分析數據資料與學術研究成果蓬勃發展。

現代的ESG投資始於聯合國全球契約(UNGC)的授權,並在國際金融公司 (IFC)支持下的一項倡議—將ESG融入資本市場: 2004年初,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Kofi Annan)寫下該倡議行動的呼籲信給重要金融機構的首席執行官,於此倡議下,發布了著名的報告《Who Cares Wins》,被視為「ESG」一詞的根源。與此同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倡議(UNEP FI)發布Freshfields Report,表明ESG議題與財務估值以及信託責任相關。前述兩份報告促成了2006 年於紐約證券交易所發布的責任投資原則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 和次年推出的永續證券交易所倡議(Sustainable Stock Exchange Initiative, SSEI)。至此,社會(S)與環境(E)議題被嵌入金融領域的輪廓可見一斑。

那麼,為何ESG議題近年突然成為顯學?

承開頭提到的氣候變遷、全球暖化問題日益加劇,引用2018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統計數據,人類活動導致全球變暖已造成比工業化前水平高約1°C(1.8°F)的惡果,若是以目前的速度增長,則可能於2030年至2052年間達到1.5°C(2.7°F)的溫升,值得注意的是前述數據為全球平均值,不同地區的變暖程度可能更為嚴重。

因為科學與數據的佐證以及各類國際倡議的大力推行,各國政府相繼出台具體的推行政策,如我國於今年2月公布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正式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管制舉措方面,概念上不外乎是透過將過往由總體社會所承擔的環境外部成本(主要針對碳排放)內部化,國際上多數藉由稅費(Carbon Tax)、排放交易制度(ETS)下的總量管制,以及作為獎勵機制的碳信用額度抵換制度(Carbon Credits and Offsets)等方式達成。此外於企業方面,產業鏈的國際龍頭配合前述國家的各類管制舉措,亦開始敦促其供應鏈的脫碳,甚至實施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ICP)超前部屬,此即為企業碳中和壓力的來龍概述。

當過往沒有呈現在企業財務報表上的外部成本,過渡為「排碳有價」的實際成本時,低碳永續便不再只是高大尚的口號,而是企業經管實質的顧慮,更將成為商業競合的關鍵考量要素,而企業對ESG議題的重視與佈局,便是作為其永續發展與競爭力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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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予諶 (Kewell Niu)
  • 專業證照:
    CFA certificate in ESG Investing
    台電電力交易平台專業人員
    ISO 14067: 2018 產品碳足跡內部查證員(SGS)
  • 測驗成績
    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 GMAT® 680分
    TOEIC 920分
    TOEIC Speaking/Writing 180/200分
  • 現任: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研究助理(研究專案:推動參與巴黎協定國合減量機制暨建立本土化方法策略評估)
  • LinkedIn:Kewell 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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