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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新增財稅法務類科
文章發表:2020/07/27
考試院院會109年07月23日通過,新增高考三級財稅法務類科,將從110年起舉辦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適用施行。
考試院說明,考量稅捐稽徵業務與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息息相關,為了妥適處理人民陳情及行政救濟等財稅法務案件,稅捐稽徵機關實有延攬兼具財稅及法律專業知識人才的需要,因此在高考三級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列考專業科目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與「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這項修正內容,自110年起舉辦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適用施行;另110年將不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相關用人需求將改於高普考試取才。
關聯訊息
- 應試資格:大學畢業不限科系
- 預估招考名額:預估未來五年職務出缺數合計達97人
- 每兩年舉辦一次的《稅務特考》,110年度起不予舉辦,稅務特考瞬間走入歷史。
資料來源
- 考試院新聞稿
- 萬文FB談國考、各類考
延伸閱讀
- 陳志愷,稅務法規
- 徐仁輝、楊葉承、洪綾君、蔡馨芳,財政學
- 徐仁輝、蔡馨芳,公共財務管理:公共預算與財務行政
- 陳清秀,現代財稅法原理
- 葛克昌、鍾芳樺,財稅法基本問題──財政憲法篇
- 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葛克昌、施正文、許祺昌,兩岸稅捐管理及納稅人權利保護暨2019臺灣最佳稅法判決
- 葛克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析論
- 林榮華,稅捐稽徵法理論與實務
文章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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