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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價格穩定及夜盤交易新制上路

文章發表:2018/11/28

林傑宸
  • 崇智高等學習股份有限公司講師

近年來國際市場常出現程式錯誤下單或胖手指事件,使期貨價格瞬間出現異常巨幅波動的現象,造成投資人鉅額損失。例如2017年8月3日,台指期貨開盤後一度急挫到跌停價9408點,市場一片錯愕。事後統一證券承認是因為當天早上8點45分24秒至8點45分25秒間,台指期貨報價由10328點降至10274點,觸發程式交易的停損機制,系統自動依市場狀況送出停損單,將台指期貨瞬間打到跌停,該事件使統一證券損失約2,082萬元。為加強市場價格穩定,同時使期貨市場接軌國際,台灣期貨交易所於2018年1月22日推出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當時適用商品僅包括台指期貨及小型台指期貨,適用之契約月份為最近及次近交割月份,適用之跨月價差交易為最近及次近交割月份之跨月價差交易。為強化該措施效能,2018年11月19日將適用商品擴及至所有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商品,包括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含週契約)、電子期貨、金融期貨、非金電期貨、台灣50期貨及櫃買期貨等,且適用契約月份也擴大到前述七項商品之所有掛牌交易月份。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的運作方式為:交易所訂定即時價格區間,對適用商品之每一「新進委託」試算其可能成交價格,若買進(賣出)委託的可能成交價格高於(低於)即時價格區間的上限(下限),將予以退單。對以低價買進或高價賣出的低掛買單或高掛賣單則不會退單。

在夜盤交易方面,早在2017年5月15日,台灣期貨交易所為了提供市場參與者更完善的交易及避險管道,實施了盤後交易制度,當時適用的商品包括台指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台指選擇權、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及選擇權、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及選擇權、歐元兌美元期貨、美元兌日圓期貨、美國道瓊期貨、美國標普500期貨等11項商品;2018年1月22日及7月2日又新增英鎊兌美元期貨、澳幣兌美元期貨、黃金期貨及選擇權、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布蘭特原油期貨。由於台灣電子股與美國科技股具有高度的連動性,且電子股佔台股權重高達5成以上,加上近期美國科技股又常常出現劇烈波動的走勢,因此台灣期貨交易所於2018年11月19日將電子期貨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供交易人預先掌握交易契機或進行避險交易。夜盤交易推出以來頗受交易人歡迎,夜盤占日盤交易比重已攀升至20%以上。夜盤交易的時間主要分為兩類:1.日盤於13:45收盤的商品,盤後交易時段為15:00(14:50收單)至次日5:00(布蘭特原油期貨到期月份契約僅交易至2:30或3:30);2.日盤於16:15收盤的商品,盤後交易時段為17:25(17:15收單)至次日5:00。每日交易及結算作業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為劃分點,盤後交易時段之交易屬於次一一般交易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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