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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豬美牛換FTA?

文章發表:2020/09/04

關聯記憶
  • FTA:FTA是Free Trade Agreement的縮寫,指的是自由貿易協定,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為了互相開放市場,取消大部分進出口貿易的限制措施,包括關稅和其他非關稅障礙,互相給予締約國進入市場的優惠所簽署的協定。
  • 談判: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單位透過討論與協商達成雙方都合意的協定。
  • 「贏—輸」的談判哲學:認為最好的談判就是已獲取最低價格並讓供應商做出最大的讓步。

美國豬肉與30月齡以上美國牛肉開放進口的決定,直白地表露了臺灣想與美國建立深層貿易關係的意願,也確實獲得許多美國議員的公開支持。但美國牛肉曾出現的問題,例如狂牛症、殘留瘦肉精等,使臺灣自2007年以來,不時上演執政黨部會為了對美關係而傾向開放、在野黨極力反對的戲碼,在2020年也再度登場。在野黨質疑當局是用美豬美牛來爭取FTA簽署的可能,交換一張入門票,對此,蔡英文總統在受訪時表示,這是基於經濟利益以及未來整體戰略目標所做的決定,並沒有所謂的交換,在承諾國際社會臺灣處理經貿問題的問題與決心的同時,也會盡全力保護國人的健康。

美豬美牛的議題不僅與食品安全相關,也涉及臺美雙方的貿易、政治與戰略關係。美國是臺灣第二大出口貿易國,2020年1到7月出口273.32億美元,占臺灣出口總額14.68%。若順利簽署,將大大提高關稅降低的比例。不過,也有評論指出,開放美豬美牛的進口,其實只是換得談判門票,臺灣是否能因此獲益,難度仍高。

在商務上或工作上,不見得能得到你所該得的,你得靠談判拿到你所要的。

從買方的觀點來看,雖然談判是採購人員與供應商就具體的技術及品質規格、價格、運輸、服務與其他相關事務達成共識,使商業運作往有利可圖的方向發展的一個過程。在絕大多數的談判中,沒有任何一方能達成自己所有目的。當雙方為了建立合作關係與確定期望績效時,適當的退讓與獲取是很正常的。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須認識到互惠並不意味著利益均分,因為談判雙方很少能具有相等的談判籌碼與影響力。

成功的談判結果是雙方都能改善自己的處境與提高自身的競爭力。互惠互利往往從談判初期的經驗分享即開始產生,如果進展順利,談判就能帶來顯著的價值提升。在這些情況下,應將談判的成本視為將來競爭力的投資。適合談判的情況有:(1)合約的價值很大;(2)缺乏供應商的競爭;(3)有特殊的價格、品質或服務需求;(4)合約是針對特定的生產或服務;(5)合約是針對技術性複雜的產品;(6)有很大的不確定因素存在;(7)合約是非標準化的;(8)供應關係是一種合作夥伴關係。

「贏-輸」式談判與敵對的關係,也許會帶來短期的成本下降,但並不能為日後的成長與全球化的競爭帶來幫助;而且長期處於警惕狀態的供應商也會對參與真正創造性的、長期的合作關係產生猶豫。因此,有了合作性的、「雙贏」(Win-Win)的談判哲學的出現,並且愈來愈流行。雙贏談判的基本原則就是透過採購人員與供應商的密切合作,使雙方都能提升各自的競爭力與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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