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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需面對四大挑戰──IFRS 17新制施行在即

文章發表:2023/11/08

整理:高永謀

自2026年起,台灣會計制度將開始適用IFRS 17,新制施行後,因得產出多個衡量值,子帳系統便應運而生。而子帳系統的操作、維護,與現行的核心系統、精算系統、總帳系統、資料平台的互動,將是保險業未來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

自2026年1月1日起,台灣會計制度將開始適用IFRS 17(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17,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IFRS 17施行後,將影響台灣眾多產業,而保險業是受衝擊最劇烈的產業之一。為迎接即將到來的變革,台灣保險業者已加快腳步,導入IFRS 17相關系統。

保險業作業模式將有大改變

透過長期、近距離的觀察,及與保險業者密切交流,安永財務管理諮詢服務公司王沛執行副總經理指出,在IFRS 17施行後,保險業的作業模式將有重大改變。在2026年後,對被認定為保險合約者,IFRS 17規範了新的負債衡量方式與揭露要求,四大規範依次臚列如下:

1.將現金流量區分為保險組成部分,與投資組成部分。

2.負債項目包含最佳估計負債(Best Estimate Liability, BEL)、非財務風險之風險調整(Risk Adjustment for Non- financial Risk, RA),與合約服務邊際(Contractual Service Margin, CSM)。

3.除現行財務報表,保險業應揭露BEL、RA、CSM期初到期末的各項變動。

4.損益表中的保險收入、保險費用,不同於IFRS 4(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的認列方式。

新制將產生子帳系統

在適用IFRS 17前,保險業精算部門僅需將準備金餘額的計算結果,提交給會計部門;會計部門再根據前期、後期的準備金餘額,編製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

但在適用IFRS 17後,不僅負債項目區分為BEL、RA、CSM,且三者期初至期末的會計處理,處理方式也較昔日精細。例如,在財務報告期間,預期現金流量與實際現金流量的差額,會計部門會根據其屬保費及相關現金流量,或屬投資部分,判斷是否應調整至CSM,其餘則反映至損益上。

在新制施行後,因得產出多個衡量值,子帳系統便應運而生。而子帳系統的操作、維護,與現行的核心系統、精算系統、總帳系統、資料平台的互動,將是保險業未來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

子帳系統出現,將改變保險業的資料處理與結帳流程。唯有精算系統、資料平台的支持,子帳系統才能順利計算、出帳,產生所需資料,並在子帳系統中進行衡量;子帳系統計算所得的衡量值,將可直接連結會計事件,不必人工銜接,即可產出符合IFRS 17規範的財務報表。之後,再將此財務報表提供給總帳系統,以完成結帳作業。

精算、會計與資訊部門都需參與

目前,保險業者的子帳系統,多採用商用套裝軟體,執行步驟大同小異。而子帳系統的核心中樞,即運算邏輯與會計事件之配對,多數子帳系統廠商都建置在系統中,以程式語法處理,另有廠商將變數公式、會計事件列表,以利使用者配對。但無論前者或後者,都得有精算部門、會計部門、資訊部門的人員參與。

值得注意的是,與總帳系統相較,子帳系統若因財務報告準則或政府主管機關要求變更而影響計算邏輯時,需要調整的頻率較高。而與精算系統相較,子帳系統的計算較易,但現僅能修改部分計算公式,或完全無法修改,靈活度較低。而保險業導入精算系統的目的,並非帳務處理,與配對會計事件。

然而,保險業者應當心,子帳系統未來可能面臨四大挑戰,依次為多套系統需後續維護、計算過程不透明且使用者難以即時修改、管理報表功能不足、無預算與實際財務報表偏差分析功能。若子帳系統未持續精進,就可能被其他系統取代。

......完整內容請詳見台灣銀行家雜誌第1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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