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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經濟發威:代購vs.代理

文章發表:2020/12/04

關聯記憶
  • 代理:委託人透過代理契約,授權被委託人在特定地區和時間內代表委託人處理向第三人招攬交易、代賣代買、簽訂契約或辦理與交易有關事務。
  • 代理契約:代理契約是代理貿易中用以確定委託人與代理商間權利義務的主要文件,故其在內容上一般都具備下列幾項:1.明確說明商品的品類、規格及代理權行使的地區範圍。2.代理人的權利與義務,此為代理契約的主要核心。3.代理人有義務為代理商品之市場開發與拓銷。4.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5.佣金的支付。

時間來到了2020年的12月,全球新冠肺炎確診數持續攀升,法國、德國、英國決定重啟封鎖隔離措施,美國白宮專家甚至警告,美國新冠疫情已進入「最致命」階段,日、韓、東南亞也拉警報,期待這一年過去,一切都將恢復「正常」的想望,無疑被狠甩一記耳光。如同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所稱「今年聖誕將大不同於尋常」

為了避免群聚,也不想受到各種超前部署的限制,很多人開始選擇在家煮食、在家工作,也在家玩樂,於是,指尖經濟快速成長。根據經濟部的統計數據,2020年上半年,零售業網路銷售額為1,587億元,年增17.5%,同一時期,實體零售業營業額年減4.8%。只要動動手指,不用出門,就可以買到想要的東西,許多人開始在網路上找人代購商品,代購變成學生或在家者難得的創業機會。

但代購不同於代理,許多物品的購入是以自用品為由申辦免驗,售後維修及保固等保障也不足,是我們在網路上失心瘋前需注意的。根據商品檢驗法,代購業者仍須負商品安全責任,若未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可處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而代理則是指委託人透過代理契約,授權被委託人在特定地區和時間內代表委託人處理向第三人招攬交易、代賣代買、簽訂契約或辦理與交易有關事務,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論是法定代理或意定代理,都是財產法上的概念。

因此,委託人與代理人間的關係並不是一種買賣關係;通常代理人所賺取的報酬,主要是委託人向其所支付的佣金。其兩者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主要是透過雙方所簽訂的代理契約來確定的。代理人在從事代理交易時,應確認對方信用,自己對於代理商品應有一定的認識,並需特別注意交易的合法性以及雙方資金往來,若於代理過程中需代理人先墊款時,其間是有很大風險的。

國際航班的停航、減班,讓代購賣家或是電商賣家面臨「商品無法準時送達」的窘境。雖然我們都能理解這不是賣家的錯,但到底還要等多久,總讓人心急。你想做的是代購,還是代理?在這之前,得先想辦法維繫與客戶間的信任,這是貿易能否進行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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